“她叫沈青茵!青茵,这位是永亮大哥,她是 冬秀嫂子,这个小不点,是他家老四!”许承义一边介绍一边从军服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,递给了冬秀,“前几天去了一趟宁城和申城,没能来喝小四的满月酒,这个,是我给小四的见面礼!”
“吓,承义,怎么又换女朋友了?”冬秀故作惊讶,气质样貌出众的沈青茵让来自乡下的她有些自卑和嫉妒。
冬秀想在沈青茵面前显摆她和许承义的关系,于是带着些许教训的口吻数落,“承义,不是嫂子说你!你呀,年纪也不小了,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快,这怎么行呢?还是早些安稳下来,多生几个孩子,看看,我家永亮比你大四岁,儿子都有四个了!”
“唉,承义就是个情种,都两年了吧,还是忘不掉她!”
“这位是···?”茶庄老板刘永亮也开了口。
“外面的那个,看起来滴滴的又怎样,承义什么女人没玩过,他就是图个新鲜!李嫂你看好了,过不了几天,承义就会把她当破鞋似的甩掉。金凤又来了桑溪,承义还不知呢,等会儿我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!”
“走,承义,到里面去看!”叫冬秀的女人,亲热地招呼着许承义,一脸的骄傲,这是她的第四个孩子,仍然是个儿子。
而且,沈青茵还感受到了来自冬秀的敌意,女人的直觉,就是这么感。
刘永亮的家里,最不缺的就是茶叶,他泡了一茶上好的铁观音,请许承义和沈青茵坐到茶桌旁边,一边牛,一边品茗。
“哇~哇哇~” 厢房里面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,应该是被吵醒了。
婴儿哭闹得厉害,冬秀抱着他准备回厢房喂,临走了,她却笑嘻嘻看着沈青茵说,“沈小姐,承义可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,大上海的电影明星、千金小姐,都没能收住他的心。沈小姐你费费心,你把他给降住,多给他生几个儿子!”
沈青茵听出来了,冬秀话里话外,都是对她的低看。
“哎呀,承义,每次都让你破费!你要有个闺女就好了,我家这四个小子,你随便挑个去女婿,当牛,任你差遣!”满脸喜色的冬秀接过盒子就打开了,里面是一个金灿灿的长命锁。
“哎呀,嫂子,我也是有儿子的人,我有一个傻儿子呀!哈哈哈···”许承义坏笑着说完,回冲着沈青茵挤了挤眼,还轻佻地了个口哨,这才问,“你说是不是,青茵?”
大家都进了客厅,冬秀慢慢把裹紧了的小毯子揭开,一汁的腥甜味四散开来,扑向众人的鼻子。
沈青茵听到是冬秀的声音,应该是在跟帮厨的嚼。
许承义夸张地、慢慢地、无声地张了张嘴,沈青茵看清楚了,他是在说“儿媳妇”三个字。
毯子里面,一个肤仍然发红的小婴儿,骨碌碌的眼睛饱着热泪,瘪了几下嘴,终于哇哇地大哭了起来。
没过多久,就到了晚饭时分,冬秀让女佣帮忙看照小四,自己亲自下厨,她要亲自给许承义顿好吃的。
沈青茵小脸微红,撇过脸去,她不想看许承义那副吊儿郎当、玩世不恭的痞子样。
“喔,小四别哭,你看看,你许叔叔多喜欢你,给咱们小四买了长命金锁啦!”冬秀一边哄孩子一边把金锁挂在婴儿的脖子上。
沈青茵茶水喝多了,她起去上厕所,厕所隔就是厨房,热锅里正在煎鱼,闻起来很香。
也许是产后水未消,沈青茵觉得女人的脸看起来像个发胀的面包,这样的脸显得她的眼睛像蚕豆一样小。
冬秀不他,生了四个儿子的她,已经习惯了婴儿的哭泣,她抬正要给许承义炫耀她刚满月的小儿子,却发现了沈青茵。
随后,一个材臃的女人,前着两个香瓜般大小的房,怀里抱着一个包裹就出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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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青茵从刘永亮和许承义回忆往事的谈话中,知悉了他俩应该是战场上的生死之交,有着过命的交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