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是心里本来就有的,被激发出来的信仰,非常纯粹――以至于当某种变态行为,如果冠上了“爱”的名义之后,即便它再如何无法被人理解也能被人理解(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句式)。
小小羊养了一只哈士奇,她是爱狗的女人,即便绒绒的大狗狗给她带来了一些小小的伤害,譬如昨天晚上她就因为狗狗吓到人了拼命给人说抱歉。
狗上有绝对的热情、绝对的忠诚、轻微的狼、充满保护、值得信赖、家人、朋友、孩子等等,这是它的特质,喜欢这些特质的人会喜欢狗,而能对这些特质产生信仰的人,会因为这种信仰上的呼应,从而产生“爱”。
有趣的地方在于,我的赞美,更多来源于理的认知而不是感的认知,更多是理的判断,是一种真实而不是停留在口上的虚伪。
比如我说“你真可爱”的时候,必然是因为你上有某种能让我产生爱的特质。
当然,我的爱很安全,因为我对她没有追求,只是和她相时候淡淡欢喜。
“爱”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截然不同。喜欢通常源于内心对某个人某些特质的追求,这种追求的本质,是一种情绪的宣,是把情绪挥霍出去并感觉到快乐,是一种情绪的释放,一种缓解情绪淤积的有效方式――比较典型的像女生追求明星,男生追求纸片人老婆。包括恋爱也是这样的,绝大多数恋爱只是彼此喜欢。
情感进行剖析过后,我确信我对她一见钟情,我爱她。
我爱她是因为她的自由,内在的漫无边际的自由,而这种自由和我内心的信仰是相一致的。
爱必然诞生于联系当中,尤其以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最为复杂。
小小羊很美,这种美指的是她符合我的审美――严重的情绪淤积但依旧保持美好的材、旺盛的、非女、出,从接观察看似乎有过一段很大的感情创伤,脆弱的,易燃爆的……我对神生命充满矛盾、创伤的女人缺乏抵抗力,尤其对喜欢出有暴癖的女人缺乏抵抗力。
我是一个在某些方面用词很苛刻的人。
为了用更便于理解的方式阐述我对于爱的理解,我想从狗说起。
比如我说“我爱你”的时候,这个爱必然源于我的某种信仰。
而爱不一样,爱是一种神生命的滋养,是我在情绪掏空后还不灭的心火,是我在情绪淤积时燃烬一切的心火。我从来不认为极尽美好去歌颂“爱”是一件正确的事,但“爱”确实是一个人神生命当中最重要的结构,尤其在人与周围环境的联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我啊,真是个怪人,谢谢你对我的喜欢。
也就是说,当我说我爱你的时候我必然知我为什么爱你,当我说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必然知你上有什么我所追求的特质。
当然,美只是一分。
爱一个人,源于对方的一些特质和自己的信仰遥相呼应,于是心里就出现了对她的爱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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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我说“你很美”的时候,这个美必然是我的审美。
那么回到人上,也是同样的。
爱狗的人,爱狗,是源于信仰上的遥相呼应,而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极难背叛自己的信仰,对于信仰的背叛所带来的痛苦,通常可以理解为切割自己神生命,这也是为什么社会上会出现一些表现形式看似极端的爱狗行为,但归结底是信仰层面上的作用。